网站条款
《常州市教学仪器服务平台》入围供应商管理条例
各入围供应商:
为进一步提升《常州市教学仪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ldquo平台&rdquo)服务品质,规范供应商平台行为,特制定本条例,内容如下:
1、严格遵循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用户名注册后无法自行修改,如需修改须得到网站管理者的同意。
2、厂商注册前或修改注册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厂商资质信息。
3、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服务违约、虚假宣传等行为,切实保护采购方权益。
4、公平有序竞争,不以不正当经营手段破坏平台线上市场秩序。 
5、根据专家组及主管部门最终确认的仪器器材目录清单进行上传产品信息,产品信息不完整,或擅自改变确认的产品目录,主办方将不予开通商品发售信息。
6、已开通发售信息的商品,应保持商品一定的库存量,并根据销售情况及时补充。
7、供应厂商一年内所有产品销量总额在5000元以下,平台将视情况关闭供应厂商。平台上的单件产品连续二年销售数量为零,平台有权视情况将该产品下架。
8、供应厂商发布的产品因特殊情况不能销售的,应提前书面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
9、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完全符合产品信息各项要素,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在质保期限内正常使用。
10、明确责任人定期关注网站产品订购信息,及时办理或回复。平台多次收到未及时办理事项的反馈信息或三个月内不办理事项,主办方有权取销产品发布权限、直至取销供应厂商信息发布权限。
11、供应厂商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学校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严格执行双方约定合同的各项条款,质量合格,送货及时。
 12、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对平台销售的产品定期检查,严守产品安全底线。
13、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14、因市场因素供应商调整价格需要经过平台专家组及主管部门的评估。
15、采购单位有权对供应商日常表现及到货物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形成针对供应商评价的依据。
16、供应商收到整改通知7日内未配合整改的,平台主办方可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17、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产品使用说明及操作视频等方便学校采购方使用。
18、供应商需要提供并保障完善的退换货流程及售后管理制度,更好的服务采购方。
19、如因特殊情况延误交货期,需提前告知采购方并给出应变措施直到采购方满意为止。
20、货物交付时须让采购方提供签字单作为送货凭证。
21、货款结算时需要在平台打印送货清单,附在发票后以便采购方核实。
22、供应厂商不得在平台上发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和虚假的厂商宣传信息、产品质量信息。
 
 
本条例自平台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望各供应商遵守执行,本条例如有变动,最终解释权仍归平台主办方所有。
 
采购单位:
1、严格遵循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用户名注册后无法自行修改,如需修改须得到网站管理者的同意。
2、采购单位注册前或修改注册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3、择优选择产品或供应厂商。产品价格、运费、服务要求与供应厂商商谈与以书面方式约定,并严格按约定要求进行。
4、发现供应厂商违约,应及时向平台客服或市装备中心反馈。
5、建议区域、学校相对集中采购需求,在相对固定的时段进行采购,便于供应厂商集中配送,降低成本。原则上每个采购单位,每次在某一供应厂商采购量不少于500元。
 6、在供应厂商送货后要及时清点验收,按时付款。
                                   
 
                                                                                       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
                                                                                                                  2021/8/25